沉寂多日的陈晓先生,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近几日,又频频露脸。
历史一页、地球十年。这多日,地球、人类在缓慢的进化之中,就是芙蓉姐姐,据说也已进化到了浮躁尽隐、神韵内敛、言辞谦恭的地步,但作为2010年与芙蓉姐姐并列的网络风骚人物,陈晓先生似乎并没有进化多少,依然的怨妇风格;依然的攻击他人、抬高自己;依然的不反思反省自己。虽然陈晓先生自云为”从公司治理角度对国美事件的新思考”,但明眼人还是会看出,这所谓的新思考里,装的还是老品性、旧思维、旧观念,只是陈晓给其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试图绑架职业经理人、员工为其做遮羞布而已。不过天地有杆秤,君子想做小人不容易,小人要想做君子更难,因为他血液里缺乏那种素养,他不脱裤子人们还会把它当个人,他一脱裤子,人扫一眼,就知道他啥人了。
今日,新浪首页的一则中国经营报记者李娟小姐对陈晓的采访,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不妨脱下陈晓先生的裤子,看看其里边到底装的什么新思考。
陈晓先生所谓新思考之一:关于中国职业经理人困境
在中国,很多民营企业上市以后,企业的创始股东和原始职工之间财富出现了一个巨大鸿沟。创始股东投入的原始货币资本通过上市得到价值增值放大,但是以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则很少出现价值增长。从这一点来说,中国大多数职业经理人是非常冤屈的,创业股东对职业经理人一直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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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所谓新思考里,陈晓先生沿袭一贯的老思维,抹杀事物或者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将创始股东和原始职工以及职业经理人对立起来,这也凸显陈晓先生缺乏基本的正常人的逻辑和思维。
我们都知道,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我们每个人在人格上、法律上、道德上、游戏规则上是平等的。
也就是说,我们人人生下来,在人格上、尊严上是平等的,在法律、道德、游戏规则的框架内,每个人也是平等的,大家用的是同一个法律,接受的是同一个道德,同一个游戏规则,大家同处一个起跑线,人人可以创业,但结果未必平等,这是因为人与人还有很多差异,很多不平等,必然导致结果也未必平等。
人与人不平等,有差异,不难理解,所谓的五个手指还不一般齐等等就能充分说明一点。
这从人的两大属性—动物性和社会性也能反映出来。
作为动物人,由于基因、遗传、生活不同,我们每个人不可能长得一般高、一般壮、一般的智慧。
同样,作为社会人,由于个性、知识、风险意识、阅历、经验、机会机遇等等不同,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成功、经济收入等等也会不同,不可能绝对平等。
陈晓先生由于年龄、知识、思维,显然没明白此一点,或许他明白,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装做不明白。
在他看来,员工和职业经理人在一个企业中,不但财富应当平等、权利也应当平等。
这种思维,如果放在幼儿园、放在小学生身上,尚可以理解,但此类所谓新思考,出在一个所谓的职业经理人之口,出在一个知名全国企业的领袖之口,则令人不齿和匪夷所思。
陈晓先生憋了几个月,憋出一个“在中国,很多民营企业上市以后,企业的创始股东和原始职工之间财富出现了一个巨大鸿沟。创始股东投入的原始货币资本通过上市得到价值增值放大,但是以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则很少出现价值增长。”的新思考来。
1,”在中国,很多民营企业上市以后,企业的创始股东和原始职工之间财富出现了一个巨大鸿沟。”
这点应当再正常不过,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一个创始股东,当他在创始一个企业时,不仅仅是投资货币资本那么简单,伴随着货币资本,他还需投入胆识、智慧、风险、机会、时间等等,也就是说,创业是一把双刃剑,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如果失败,他的所有投入将打水漂;如果成功,他自然也会获得远高于当初投资的现金成本,因为还有胆识、风险、机会、时间成本回报等等。
如果创始股东与原始职工之间财富没有鸿沟,大家都一样,我不知道创业和不创业还有何区别,我不知道社会还有何动力和激情存在?要知道,所谓的大锅饭,已被证明是有碍社会发展的,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相对不平等,也是社会的源动力之一。
我不知道,陈晓先生当初领衔的永乐,你的原始职工和你财富均等吗?如果不平等,我都想不通,你有何资格在此瞎掰,难道要再展示一下你的文革思维、知识欠缺、观念迂腐?
至于缩小鸿沟,企业不同、企业领袖不同、公司发展考量不同,那是企业很个性化的事,有些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有些实行高工资、有些实行高福利、有些实行高奖励,只要其在企业法、上市公司法、劳动法的框架下,任何人都要尊重,否则,岂不是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文革,大家都一条裤子。
方法的不同,员工、职业经理人自然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理解的,一起继续打拼;不理解的,跳槽也罢、自己干也罢,机会多的是。但在一个市场经济、一个多元化社会中,追求绝对平等,追求一个模式,则是浅薄和可笑的。
如果陈晓先生不服,你大可以自创一个企业,去实现你的大同理想。
2,“创始股东投入的原始货币资本通过上市得到价值增值放大,但是以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则很少出现价值增长。”
一个创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是社会对其经济价值的承认和尊重,资本市场由于博弈性,一般情况下,也都具有溢价性,在资本市场,等于或低于一个上市企业的净资产凤毛麟角,几乎不存在,因此,”创始股东投入的原始货币资本通过上市得到价值增值放大“也再正常不过,如果认为这不正常,不是其脑子不正常,就是其思维不正常。
而一个现代股份制上市公司,其基本的法律和游戏规则之一是:风险、利益、权利按股权大小决定。
每个股权所有者,都是资本家,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创始股东是资本家,通过二级市场哪怕购买100股的投资者也是资本家,只是大小不同,承担的风险、利益、权利也不同而已。
对于资本家而言,他获得回报的途径或权利有,纸面意义上的市场溢价、套现溢价、转让溢价、资本红利等等。
职业经理人和员工则不同,他们投资的是人力,从游戏规则而言(游戏规则有另行规定的则例外,比如股权奖励、股权激励等),只能获取人力资本报酬,也就是薪水。
我都想不通这有何不服或异议的。
至于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是不是很少出现价值增长。也就是工资薪水福利有没有涨,这则是另一个问题。
一则,劳动法有法律保证,各地都有最低工资制。
二则,近几年,全国工资上涨是一种趋势和普遍现象,打死我都不相信国美的工资、包括陈晓口中的职业经理人工资没涨,或者按他的话说”很少出现价值增长“。
三则,涨多少、涨幅多大,这是一个企业很个性的事情,只要其在劳动法框架下,任何行为从法律意义而言,都值得尊重,如果过低或者增长很少,按陈晓口中所言的”很少出现价值增长“,员工包括职业经理人自然可以用脚投票,大不了跳槽走人或自己去创办一个啊。
这种道理和1+1=2一样简单,我不明白,陈晓先生那么大了,为何咋就不明白,难道真是其知识、思维有缺陷,或者说受公有制、计划经济影响太深。
从以上,我实在不明白,陈晓先生口中的中国大多数职业经理人是非常冤屈的,冤屈在何处?我不知道,陈晓先生当年在永乐,对员工有没有“居高临下”,是不是平起平坐,包括权利、财富,陈能告诉大家吗?
同样,陈能告诉大家你现在在国美的薪水以及其他职业经理人、员工的薪水吗?
让大家比较比较,看看你是不是与员工和其他职业经理人之间没有”巨大鸿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不能正、焉能正人?不是吗,尊敬的所谓新思考先生。
陈晓先生所谓新思考之二:关于国美上市经历
上市公司一般会经历2~3次股权的稀释。在上市前,首先引入战略或者财务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公司股权得到第一次稀释,第二次稀释则发生在上市IPO过程中。几轮稀释以后,公司股权会相对分散。
而国美选择了海外资本市场,同时又是买壳上市。这使得国美上市过程省略了很多程序,也导致了许多问题。比如国美的股权起初阶段非常集中,黄光裕一股独大;而2006年以后,黄将自己大部分股权套现,其股份降低到30%左右,但同时,他又修改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的权力充分放大。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他更有效地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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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先生的所谓新思考之二,也不新鲜,熟悉的人一看就知道,连瓶子都不是新的,充其量是回收前段的酒瓶子,贴个新标签而已,里边装的还是老陈货。
陈不论走到哪里,都不厌其烦、唾沫星子乱飞的贩卖这种稀释论、修改公司章程论,无非是想为他当初的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去黄论、夺权论、公众股东代表论等等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而已,只是这种理由太蹩脚、经不起推敲而已。
1,任何公司,上市后,老股东股权被稀释都是正常的,这点我想陈晓先生当不会有异议吧。
2,陈晓先生云:”国美的股权起初阶段非常集中,黄光裕一股独大;而2006年以后,黄将自己大部分股权套现,其股份降低到30%左右,“。
这里有几个核心问题
a,黄将自己大部分股权套现,是法律和游戏规则允许甚至鼓励的,资本平台的功能本身也具有融资、资源配置、资源优化的功能,人家套现一部分,用于投资其他企业,再创造财富、增加国家税收、吸纳就业人员,我不知这何错之有。
陈晓先生当初不套现,不进行资源配置优化,只能说明自己智商、智慧不够而已。
b,”国美的股权起初阶段非常集中,黄光裕一股独大;而2006年以后,黄将自己大部分股权套现,其股份降低到30%左右,”。问题的第二个核心是其股份降低到30%左右,是不是仍是一股独大、是不是仍是最大股东、也就是最大的老板?
如果是,按照现代股份制上市公司游戏规则,他仍是责、权、利的最大承载者,对公司最具有影响力、最具有掌控权,这很正常,合情合理合法,不会也不该有异议吧,如果不服,还是那句,你可以二级市场吸纳股份,超过他的30%以上啊。
c,至于修改章程,是法律允许的,也是正常的上市公司行为,无可争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扩大了董事会权利,黄当时的动机和本意是什么,外人无法得知,但将其行为归结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他更有效地控制公司“则显然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心理阴暗则看什么都阴暗,怎么不说是黄对其他股东、对职业经理人的一种扩权放权呢。
黄的扩权放权,有公司法治治理上的积极意义,只是在实践中,遭遇了挫折,为某些有恶意人的利用,试图用其稀释、驱逐大股东、损害大股东权益,在这种背景下,其后来在法律、游戏规则的支持下,通过股东大会,取消某些权利,比如大比例增发权,也在法情理之中。
陈晓先生所谓新思考之三:关于中国民营企业治理困境
中国民营企业上市,多半是出于融资的考虑,出于赚到更多钱的利益驱动,很少有人意识到公司藉由上市将变成一个公众公司。所以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很多中国企业上市公司治理很不完善。
问题的根本还在于要搞清楚“企业是谁的企业?”“谁来控制这个企业?”这两个问题,在民营企业里,人们倾向于认为,创始人创立了公司,决策应该由创始人说了算,他们很容易忘记这家企业已经变成了公众公司,还有很多其他的利益共同体:投资者、团队、员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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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治理、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在陈晓先生未出现国美前,大多都很正常、也很完善的,当然,斜眼或有邪心的人、阴暗或者心理不完善的人,自然看正常的、完善的,也会变成不正常不完善。
上市公司、就是公众公司,没有什么值得故弄玄虚的,上司公司的治理和游戏规则也很简单,那就是:按股权大小分配责任、权利、义务。
陈晓先生一直刻意漠视上市公司这个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之一,股权决定论。因为上市公司是股份制公司,股权就是最大的游戏规则,明白这个,陈晓先生的疑惑则就会迎刃而解。
1,“企业是谁的企业?
当然是所有股东的,只是股东有大小而已。
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从所有权关系而言,现代上市公司绝不是员工的也不是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经理人和员工只是资本的打工者而已,这点,不管你服气不服气,都是客观的,这就是股份制上市公司的精髓。
2,”“谁来控制这个企业?”
当然由股东大会控制,但现代实践则是由股东大会按股权大小分配名额、推荐的股东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来控制,前几名大股东有权利提名董事、也有权利更换董事,任何董事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任何人任何股东都有权提名的,进入董事会的董事,当然要为其提名者负责,否则,提名者有权更换董事。
这些都是基本的游戏规则。
犹如美国、中国、日本等驻联合国代表一样,中国驻联合国代表由中国提名,自然要代表中国利益,如果其代表日本或美国利益,中国自然会撤换。
至于职业经理人,也就是所谓的团队、员工,有劳动法等法律以及游戏规则约定的另类权益,但这种权益,与所有者权益并不冲突。
如果陈晓先生连此也不懂,那实在该补补此方面的基本知识了,否则,有辱一个知名上市企业的领袖身份。
陈晓先生所谓新思考之四:关于国美的股权激励计划
我一直认为企业成长是一个分享的过程,当初永乐上市的时候,有47个创始股东都得到了股权,其中5个人资产过亿元。但是在国美,一直以来所有高管都不曾持有股份。这主要是基于黄光裕本人对期权奖励并不认可。
在国美发展史上,他曾经设计了“聚贤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我给谁回报、怎么回报,完全是我说了算”,这和期权奖励有本质的不同,因为后者是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规则下,用公开、公正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而“聚贤计划”则是对家丁的奖励方式。
2010年7月,国美首次推出了期权激励方案。这是因为国美的管理层在危机期间做出了很多的贡献,我至今对于他们在特殊节点的这种坚持和努力表示感激。但是想要职业经理人长期保持这种对公司的忠诚和热情,为企业创造价值,必须建立更有力的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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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说,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治理的方式之一,采取不采取,是企业的个性行为,是一种自由选择。采取者,自有其道理。不采取者,也值得尊重。
就是美日等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采取股权激励的企业也凤毛麟角,港台企业是如此,李嘉诚、郭台铭等华人名企,也没实施股权激励,但没人否认他们不是优秀的现代企业。
2,永乐是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上市企业,其与原汁原味的民营企业还是有些差异,在于其当时的创始股东有N个,而不是一个,而许多纯粹的、原汁原味的民营企业则是由个人或家族创办的,基于此,可以说,陈晓先生用改制的永乐有47个创始股东都得到了股权推论国美的所有高官一开始也应持有股份是浅薄、不负责任的,甚至有刻意混淆、挑拨之嫌。
永乐乃许多人出资集体创办,请问陈晓先生,你不给人家股权能行吗,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不会生个女儿,让天下人都生女儿吧。
一则,二者背景不同,也就是说创始股东不同,永乐当初是群体创始,拥有群体创始人就不难理解。
而国美则是黄光裕兄弟用自己积累的资本打江山。
二则,股权激励是近几年在国内才兴起的一种公司治理方式。
三则,采取不采取、如何采取、什么时候采取,创始人自有其考量,别人根本无权指手画脚。
四则,前边说过,股权激励只是现代企业的治理方式之一,并非唯一路径,也非法律规定非实行之的治理方式。
3,”黄光裕本人对期权奖励并不认可。“
陈晓先生有何事实或证据证明黄光裕先生对期权奖励并不认可。
笔者从一篇公开报道就曾看到,黄光裕先生入狱前,已经有股权激励计划,只是未来得及实施而已。
如果陈晓先生没强有力的证据佐证,岂不是有诽谤罪之嫌吗?
4,”在国美发展史上,他曾经设计了“聚贤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我给谁回报、怎么回报,完全是我说了算”,这和期权奖励有本质的不同,因为后者是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规则下,用公开、公正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而“聚贤计划”则是对家丁的奖励方式。“
在黄氏家族与国美董事会达成谅解备忘录的今天,陈晓先生不但涉嫌违背双方谅解备忘录或默契,再次将攻击他人、抬高自己、诽谤抹黑的低劣品性表露无遗,实让人对其品行不齿。
这里要问的是:
a,就算国美发展史上有过什么“聚贤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我给谁回报、怎么回报,完全是我说了算”有错吗?人家独资创办的企业,就算上市后,也是唯一最大的股东,在奖励激励方式方面,人家自然有完全的、独立的自主选择权,这何错之有?
b,就算有过什么“聚贤计划”,陈晓先生怎知道黄光裕后期对计划没有修改、或者没有变更?
如果有人老拿我过去曾给过女同学屁股放图钉说事,恐怕也难服人吧。
c,前边说过,期权奖励或期权激励,只是现代企业的治理方式之一,并非包治万病的唯一良药,采取不采取,是企业的个性行为。
d,将没有实行期权奖励的其他奖励方式抹黑为”对家丁的奖励方式。“,也凸显此人心地的阴暗和文革帽子棍子习气的十足。
难道李嘉诚、郭台铭没实行期权奖励,就不是现代企业了。
处处卖弄自己、贬低他人,连一点做人的基本的谦逊、尊重他人素养都没有,难怪90%以上的网民对其唾弃,几个月了,也没一点反思、长进,反而变本加厉,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只可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天地有杆秤,愈这样,愈让人不齿。
陈晓先生所谓新思考之五:谈及自己和国美
对我个人而言,直至今天,我都认为我做的是对国美有利的事情,正因为我那样做了,国美才有了今天的状态。
我是否继续呆在国美这个岗位上都意义不再重大。等到国美公司治理完善的时候,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国美,但是绝对不是现在,否则我和我的团队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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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个人而言,直至今天,我都认为我做的是对国美有利的事情”
汗,诚如刘少奇先生所云,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不是由谁自己说的,陈晓先生说的做的,人民早已给其了答案,只可惜他始终没有认清这一点。
2,“正因为我那样做了,国美才有了今天的状态。”
国美的今天是个什么状态,内行看得一清二楚。
新开店数量不如昔日与自己尚有较大距离的苏宁,就是总利润、净利润、增长率等等,都不如苏宁,与自己相比,环比增长是负值。增长率尚不及国内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平均每股收益。真不知其还有何脸到处卖派,老王卖瓜、自卖自夸。
真是见过无耻的,没见过如此无耻的。
3,陈晓先生应明白,如果没有主子贝恩支持,你在国美连一天都呆不下去,你的留位,纯粹是贝恩的棋子而已,所以,别用“等到国美公司治理完善的时候”给自己贴金,也请别捆绑所谓你的“团队”,会让人呕吐的,陈晓先生不是一直口口声声声称自己入驻后的国美是现代企业制,贬低黄光裕时代的国美是家族制吗?怎么变成了你的团队,莫非先生一贯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莫非先生一贯就是把国美、国美其他高官当做自己的私器、当做自己的工具?
在创始股东与国美董事会达成谅解备忘录后,陈晓曾对外表示:“董事会乐见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逐渐形成,使管理层的工作重心得以回落到业务发展和经营上。我们的发展力度不容松懈,管理层将集中精力和资源,抓住市场商机,切实落实好5年计划的每个具体步骤。”
不知道陈晓先生以上诸多言论有无违背其公开表达的“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以及“管理层将集中精力和资源,抓住市场商机,切实落实好5年计划的每个具体步骤。”
如此出尔反尔、无诚无信,很难将其与一个企业领袖甚至男人相联系。
如此言论,也很难让人与“管理层将集中精力和资源,抓住市场商机,切实落实好5年计划的每个具体步骤。”相联系,陈晓先生倒是“集中精力和资源”处处不忘抬高自己、贬低别人,这与文革中的造反派倒有许多惊人相似之处。
友情奉劝陈晓先生,在不多的位子时间里,请为国美做点实事吧,别再像文革造反派一样折腾了,都什么时代了啊。
附相关报道
陈晓:职业经理人在中国的不公正待遇
李娟 12月9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清华大学“陈晓总裁与清华EMBA交流会”上见到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以下是陈晓从公司治理角度对国美事件的新思考。
谈及中国职业经理人困境
在中国,很多民营企业上市以后,企业的创始股东和原始职工之间财富出现了一个巨大鸿沟。创始股东投入的原始货币资本通过上市得到价值增值放大,但是以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则很少出现价值增长。从这一点来说,中国大多数职业经理人是非常冤屈的,创业股东对职业经理人一直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
回顾国美上市经历
上市公司一般会经历2~3次股权的稀释。在上市前,首先引入战略或者财务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公司股权得到第一次稀释,第二次稀释则发生在上市IPO过程中。几轮稀释以后,公司股权会相对分散。
而国美选择了海外资本市场,同时又是买壳上市。这使得国美上市过程省略了很多程序,也导致了许多问题。比如国美的股权起初阶段非常集中,黄光裕一股独大;而2006年以后,黄将自己大部分股权套现,其股份降低到30%左右,但同时,他又修改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的权力充分放大。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他更有效地控制公司。
谈及中国民营企业治理困境
中国民营企业上市,多半是出于融资的考虑,出于赚到更多钱的利益驱动,很少有人意识到公司藉由上市将变成一个公众公司。所以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很多中国企业上市公司治理很不完善。
问题的根本还在于要搞清楚“企业是谁的企业?”“谁来控制这个企业?”这两个问题,在民营企业里,人们倾向于认为,创始人创立了公司,决策应该由创始人说了算,他们很容易忘记这家企业已经变成了公众公司,还有很多其他的利益共同体:投资者、团队、员工等。
讲到国美的股权激励计划
我一直认为企业成长是一个分享的过程,当初永乐上市的时候,有47个创始股东都得到了股权,其中5个人资产过亿元。但是在国美,一直以来所有高管都不曾持有股份。这主要是基于黄光裕本人对期权奖励并不认可。
在国美发展史上,他曾经设计了“聚贤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我给谁回报、怎么回报,完全是我说了算”,这和期权奖励有本质的不同,因为后者是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规则下,用公开、公正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而“聚贤计划”则是对家丁的奖励方式。
2010年7月,国美首次推出了期权激励方案。这是因为国美的管理层在危机期间做出了很多的贡献,我至今对于他们在特殊节点的这种坚持和努力表示感激。但是想要职业经理人长期保持这种对公司的忠诚和热情,为企业创造价值,必须建立更有力的机制保障。
谈及自己和国美
对我个人而言,直至今天,我都认为我做的是对国美有利的事情,正因为我那样做了,国美才有了今天的状态。
我是否继续呆在国美这个岗位上都意义不再重大。等到国美公司治理完善的时候,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国美,但是绝对不是现在,否则我和我的团队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